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

諾魯生活-行之三:上路與交通規則

考駕照時,資料寫著駕駛motor vehicles 的人,都要遵守交通規則,也就是包括騎歐多賣、開小客車、小貨車、大貨車、或是銅管仔車。我想,騎腳踏車的也需要知道、遵守。

簡言之,第一、慢慢開;速限30 Mile per hour = 48 Km per hour,在醫院、學校、以及教堂(聚會時間)則是 15 Mile per hour。(這是考古題、也是考題,一定要記住!)沒有測速照相,但是曾有同胞忘了考駕照時監考官的諄諄教誨,上路時忘情地開;被警車攔下來時,阿Sir的理由就是:我剛才追不上你,但是我的車已經開到...了。
 
    話說回來,也只能開慢慢。全國,除了飛機跑道很寬敞(但是只有公務車輛與腳踏車可以走在上面),其他道路,都是雙線道。

    路況大多良好,沒有補丁也沒有人孔蓋。大部分路段至少有一側有人行道,而且有公車的停車彎!公車站牌就寫在人行道上,不用維修,也不會被拔走。

    容易積水的路段,自動變成單線雙向,也是要慢慢開的地方,車子甚至慢慢跟在我腳踏車後面;即便我騎上人行道避水,路過的車也不會「涮」的一聲讓你濕身。

第二、慢慢等。從路旁開進主線道時,或從支線轉進主線時,要禮讓已經在路上、向著你開來的車(包括腳踏車的我)。而路上車時多時少,等多久?簡單來講,視野所及沒有車,就對了。
   
    有時候,你前面的車不知道為什麼會停下來。請不要按喇叭,即使你的車有喇叭、而且會響。
    前面的車可能正有乘客在下車(在這裡 Car pool 或是 Take a ride 搭便車是很常見而正常的)、也可能在跟路旁的朋友說事情、也可能遇到朋友在上車(我曾下班被團長撿到,人搭車、單車放貨箱,一起去吃飯)、也可能在等前面腳踏車撩過水去、也可能被交通管制等walk for life的健行人群通過。反正,前車停、你也停着等對了。

第三、我想沒有第三了。這裡是快樂之島 Pleasant Island,任何地方開車20分鐘都會到,除非你故意反方向開。沒什麼好急的。

噢!對了,記得開在左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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