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從唸大四(民國67年)暑假參加救國團駕訓班並考獲汽車駕照開始,36年來我都只開過左駕的車子。當知道諾鲁開車是右駕時,我也老神在在,一副十分淡定的樣子,心想:我開車的時間這麼久,應該不會難倒我吧。結果就在我正式開車上班的那天早上,剛巧又碰到傾盤大雨,天昏地暗,滿地又是積水,當然平常開車的十八般武藝都要派上用場,包括開大燈、雨刷、打方向燈、看倒後鏡、閃開地上積水等這些平常在台灣開車輕鬆平常的動作,這時才發現怎麼都不管用,怎麼都不聽指揮!
從上車開始,便走錯邊,因駕駛座是在右邊的!
以車鑰匙想打開車門(本車沒有自動鎖),轉錯方向,要轉向車尾方向才是開門!
上車坐好後,要先扣安全帶,怎麼找不到安全帶(因為是在靠右邊車門上)
放開手煞車,入檔(它們都在左手邊要用左手!怎麽樣,右手用了36年,左手才剛開始喲)
要打方向燈囉,結果是雨刷動起來,開雨刷變成打方向燈(兩者對調之緣故!)
打右轉方向燈,結果是左轉方向燈在閃亮!(右轉方向燈要用右手往下壓、左轉則向上推),愈急就愈亂,簡直可以用亂七八糟來形容,
右眼往右上方看倒後鏡以觀察後面來車時,咦?怎麼看不到倒後鏡呢?原來鏡子在我的左上方,要用左眼往左上角瞄!(其實瞄也沒用,因為後玻璃窗一年前已破,目前以不透明塑膠紙貼起來,根本是看不到的!)
記得要依馬路的左邊行駛啊,不然就要跟人家對撞啦。總之,開車時,駕車的人是在馬路中心之分隔線就對了。
咦,地上有積水或有東西,要閃過它,為什麼總是壓到閃不過?因為我對左邊輪子的位置還未摸熟,右駕嘛,過些時日就會習惯。
其實,只要慢慢開,不到一週,我又恢復在台灣駕車之水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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